新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关于启用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小车禁停
电子抓拍系统设备的
公 告
为了规范和加强县城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部分路段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小车禁停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现公告如下:
一、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路段
1.御锦城路口
2.农商银行路口
3.新干中学路口
二、禁停路段
1.水务局门口路段
2.沂江乡政府门口路段
3.麦㙦镇政府门口路段
自2020年5月6日起以上公告的电子警察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听从交警指挥和管理,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新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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