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
公 示
为了规范和加强县城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新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20年8月4日零时起,通过电子监控系统对违停、逆行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非现场自动抓拍,现将有关事项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启用时间:2020年8月4日
二、设备位置
1.体育馆门口路段;
2.城南汽车站路段;
3.阳光城路段;
4.东方御景路段;
5.习家村国道路口路段;
6.二建红绿灯路口路段;
7.御景城路口路段;
8.水务局门口路段;
9.农业局门口路段;
10.工人文化宫路段;
11.建材市场路段;
12.福堂宾馆门口路段;
13.习家村步行街南门路段(三中后面);
14.金川南大道箱包城至华城酒店路段(105国道两侧);
15.界埠镇街道卫生院对面;
16.界埠镇税务大道消防队旁。
三、其他要求
1.车辆进入和驶出停车位严格遵守右侧顺行方向通行规定,禁止逆行;
2.停放车辆:顺向进入二三轮车道应停放就近停车位内;驶出停车位:应在第一个路口顺向驶入机动车道。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听从交警指挥和管理,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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