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开市 交易制度改革确保价格形成更有效

8月24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正式施行。随之而来的创业板相关交易规则和制度方面的改革意义重大。

首先,注册制改革提升了IPO环节的市场化程度。股票发行注册制下,监管部门对拟上市发行股票的价值不再进行质性审核,而是交给投资者进行价值风险判断,让投资者基于市场原则进行买卖交易。这样,对于注册制改革的后半程来说,需要改革交易环节一些不必要的限制措施和规定,尽量让投资者根据自身意愿和价值判断进行交易,防止不合理的规则制度限制自由交易,对资本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因此,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开闸时,对创业板注册制下新股上市首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实施20%的涨跌幅比例限制,实际上是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是基于整个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内在运行规律推出的系列配套改革,其目的就是让新发行的股票尽量通过不受限制的交易形成市场化的价格,发挥价格机制对资本资源的配置作用。

其次,中国结算公司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7月份投资者数量新增242.63万,投资者总数一举突破1.7亿。在1.7亿投资者中,自然人投资者达到1.69亿,占比超过99%。我国资本市场自然人投资者占比达到99%的实际情况,决定了交易制度改革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循序渐进推进,在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化定价机制之间拿捏好平衡。特别是当前我国中小投资者价值投资理念尚未完全形成,不同程度存在短线炒作等情况,如果完全放开涨跌幅限制,就会导致股票价格大幅波动,最终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实际利益。因此,对创业板存量股票、相关基金涨跌幅限制调整为20%,在大幅度推动自由交易的同时,也为防止股市大幅波动等情况留有制度调控空间。总体上来说,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推进过程中,涨跌幅限制提升到20%的比例,有助于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稳定落地,一定程度上能够提升市场流动性,极大推动创业板市场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提升价格发现效率。

此外,这次交易制度改革中,还进一步优化了盘中临时停牌机制。即创业板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盘中临时停牌的触发阈值为涨跌30%和60%,停牌持续时间为10分钟,在警示交易风险的同时,保障交易连续性和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在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继续申报或撤销申报。复牌时,交易所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这一改革实际上是为防止市场价格瞬间暴涨暴跌设置的暂停交易机制,可以让投资者有一定的冷静期考虑投资情况,防止市场过度反应和瞬间异常剧烈波动给投资者利益造成损害。从这个角度来看,临时停牌机制的建立,对于我国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交易制度改革、提升有效价格形成功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新京报

(作者:鄢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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