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拟立规: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发送商业短信1

昨天工信部就《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不得进行短信或电话营销。未来。工信部还将组织建立全国统一的“谢绝来电”平台。

对于商业性短信息和商业性电话的管理工信部拟再次加码。征求意见稿提出,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用户未明确同意的,视为拒绝。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的,应当停止。

(作者:陈昕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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