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以财政力量推动科技创新

今年,为应对疫情不利影响,激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动能,我县财政局立足县委、县政府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科学制定企业科技创新一次性奖励补贴,充分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

据悉,该局对当年有研发投入且获批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1万元;对新获得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奖励20万元(含市级1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或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等研发机构的企业,分别奖励500万元、50万元。

同时,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平台、创新联盟和创新团队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2万元。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的企业,奖励3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新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

此外,还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4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县财政局:钟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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