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上午,新干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多家药店开展联合检查。
活动现场,检察人员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深入辖区药店,详细检查了各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重点检查了药品购进验收、药品分类摆放和存储、药师在岗、处方药销售记录、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日常防疫管理等情况,同时向药店经营者宣传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以及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督促其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确保在售药品质量合格。
此次联合执法系该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新干县人民检察院与新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衔接机制的暂行办法》以来,将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对接,形成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合力的重要举措。通过此次联合检查,进一步强化了药品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责任,提高了药品质量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了我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通讯员:县人民检察院 曾红珍 李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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