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双"一号工程”】对涉企犯罪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让企业”活”下来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去年以来,新干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责,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高检院将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延长一年为契机,对涉企犯罪案件实行每案必审羁,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监督的“有为”防止办案的“越位”,以有力检察履职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助力“一号改革工程”落地见效。

“小案”背后有“大民生”

“感谢检察官给我认罪改错的机会,我一定深刻汲取教训,守法学法,依法依规经营企业,为新干非公经济的发展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近日,聂某某对回访办案检察官连连道谢。

聂某某是一家木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新干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又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新干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予以批准逮捕。

聂某某被逮捕后,办案检察官发现聂某某除了涉案企业外,还办有另外一家企业,经与其家属联系,实地调查走访,发现目前聂某某名下两家企业均因该案处于停业状态。经进一步了解,两家企业有员工数十人,目前均处于待就业状态,此外聂某某系其家中顶梁柱,上有耄耋老人需要赡养,下有三个孩子需要抚养,他被关押后家中经济来源中断,老人孩子得不到妥善照顾,聂某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并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及时补缴了涉案税款,并自愿认罪认罚。检察官掌握上述情况后,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助推 “一号改革工程”落地见效的角度,依职权对聂某某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并于2022年4月1日变更其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最后,聂某某得以回归公司,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工作。

这是新干县检察院严格落实少捕慎诉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涉案民营企业经营者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缩影。

今年以来,新干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涉企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对于涉企经营者的羁押案件,坚持每案必查,每案必审,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贯彻落实到每一个诉讼环节、每一个案件中。截止目前,共建议或决定变更强制措施2件3人,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因办案活动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依法、全面、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以检察履职助推“一号改革工程”落地落实。

通讯员:新干县人民检察院  李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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