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致人死亡后逃逸,不堪压力投案自首
【口导】醉驾的危害性众所周知,但仍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近日,在我县溧江镇庄里村委会路口发生一起醉驾逃逸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4月9日16时50分时许,新干交警接到报警电话称,在溧江镇庄里村委会路口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接报后,新干交警立刻赶赴现场,现场只留下一无生命迹象的男子和一些车辆碎片,肇事者早已逃之夭夭。
【同期声】县交警大队秩序科副科长 吴永春:根据现场勘查初步掌握的情况,我们兵分两路:一路调看事发路段视频监控,了解事故情况,寻找肇事车辆轨迹;一路在事故现场继续展开勘查,走访目击证人,寻找线索。通过勘查,现场初步判断肇事嫌疑车辆为一辆白色小车。
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发现,案发当日16时45分许该肇事车辆在途径溧江镇庄里村委会路口时,与路旁行人李某发生猛烈碰撞。在事故发生后,小车并没有减速停车采取任何救护措施,反而驾驶小车飞快驶离事故现场。
正当众人根据初步线索进行现场案情分析时,肇事车辆驾驶员谭某因心存悔意,于当日18时10许驾驶肇事车辆到事发现场向执勤民警投案自首。
【同期声】县交警大队秩序科副科长 吴永春:当见到一身酒气的谭某时,我们立即明白了酒驾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在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时,谭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2.2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谭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基本的道路安全常识,不仅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尊重,更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负责。
【同期声】县交警大队秩序科副科长 吴永春:酒后驾车本就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酒后驾车逃逸更是错上加错!新干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并协助救护伤者。
记者:杨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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